Sunday, September 26, 2010

【转载】非打不可吗?





朋友的小孩从国外转学回来不久即被老师打了。

那才不过是入学的第二天。

而他不过是个七岁的孩子。

曾先后在台湾和捷克上过学的他还是第一次在学校遇见藤条,想必吓坏了。

对于一个甫投向祖国怀抱,方踏入学校门槛的孩子,我们是这样欢迎他的。

在捷克,每当新学年开始,都可看到老师安排旧生给甫入学的一年级孩子献花,欢迎他们成为学校的一分子。足见校方把新生加入,协助新生融入学校生活当作一件重要的事情看待。有的老师还为孩子举办简单但意义重大的“入学100日“纪念仪式,庆祝孩子们顺利地适应新环境,成功度过了100天的小学生活,校方也盛重其事地给孩子们颁奖状祝贺。

朋友的小孩极享受学校生活,就连生病也不舍得缺席,惟一令他不满的是学校为何要放假,为此一直希望自己长大后能设立一所永远不放假,好让小朋友可以天天上课的学校。

然返马还未足一星期,即嚷说不要上学了。清澄明亮的大眼睛泛着愁光,让人心疼。

小男孩知道我是老师,寻求解答似的问:“阿姨,马来西亚的老师为什么这么坏?我都尽力了,为什么老师还要打我?“

我该怎么回答?我再怎么设身处地,万般推想,都想不出个合理的答案。我努力安慰眼前的小男孩,然从我嘴里迸出的那些话,却连自己也说服不了。

他回来马来西亚上课的第一天,迎接他的是一叠叠,一本本冷冰冰的作业,当中有“进行式“即老师才布置的,也有”过去式“即同学们都已做过,他得补做补交的。小男生第一天放学回家后的时间几乎全被功课占据,第二天到校,老师竟报之以藤条,原因是功课没做完。

小男孩的妈妈到学校了解情况时,老师的理由是: 当天没交功课的小朋友都挨打,我不能特别优待他。

看来老师是有苦衷的,为了平等对待,一视同仁,不能不打。

西方教育也讲求平等,把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置于人格平等的基础上,尊重被教育者的个性意识和人格尊严,把孩子当大人一样尊重与看待。在学校甭说打,就连骂也是鲜见的,孩子们都因为获得尊重而更懂得自爱自重。

我的老大从捷克转学回来,第一次被老师打时,哭得歇斯底里。他的哭诉言犹在耳。

“妈咪,我伤心不是因为痛,痛的是我的心。我们也有自尊,为何你们大人可以这样对待我们?”

我的老二,老三也在重返祖国怀抱后,相继有了人生中第一次被老师打的难忘经验。老大被打是因为不知道早上到学校后,先得把功课交上;老二被打是因为考试分数没达到老师的目标;今年五岁念幼儿园的老三则是池鱼之殃,因为同学们吵,所以老师全班一起打。通过孩子们的“每日快讯”,我知道学生们被打的理由还有千百种。

功课没交,打!

用品没带,打!

讲话跑过位,打!

考试分数达不到老师的要求,打!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

打,真的有效吗?

除了打,我们已没有更好的方法了吗?

人本主义心理学家认为,无条件的尊重和自尊是自我的正常发展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,而无条件的尊重是自尊产生的基础。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也说过: “只有在受教育者尊重自己的条件下,才可能有自我教育。学生对自己越是尊重,他对你在道德上的教诲与关于应该如何进行自我教育的指导,就越听得进去,接受得快。如果学生缺乏自我尊重他对你的教育和规劝就会充耳不闻。“

打,打,打,当孩子的自尊被打得支离破碎,当孩子的自我概念受到歪曲,教育还能找到切入口吗?


转自:旅人《我是归人……》